广东深圳石岩街道路灯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2016119139)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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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街道路灯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答疑公告各投标商:我中心组织的石岩街道路灯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针对供应商提出的标前疑问,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服务优势评分项设置的疑问答:石岩街道的路灯管养项目公开招标过两次(都是在****年进行,一个市政道路路灯,另一个社区路灯)。该评分项的设置是采购单位对现有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是从此类项目的特点出发,不只适用于本项目,其他同类项目均可适用。该评分项是双向评价条款,既鼓励中标企业诚信履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也拒绝了服务质量差的企业投标,起了优胜劣汰的作用。且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相关法规,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特定条件。所以,原评分准则保持不变。另外,采购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年*月*日签发的[****]**号文执行,根据路灯管养单位履约期间的实际情况谨慎出具履约考核评价。二、关于投标企业信誉度情况评价评分项的疑问答:根据实际情况,路灯设施施工对企业的资质和设备要求更高,具备路灯设施施工或路灯设施维护经验都有利于本项目的履行,因此两类经验均可。本项目为市政路灯设施维护,与公司、企业或厂区的路灯维护不同,因此,公司、企业或厂区的路灯设施维护经验不纳入考核范围。本项评分要求服务评价证明必须由相关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综上,本评分项不作修改。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商积极响应该项目投标。特此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