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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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现对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鹿采购[****]****号*、采购内容: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鹿邑县商务中心区;*.*、建设规模: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三条路建设,公园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建设内容:(*)、建德路等三条路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文化公园的项目建设内容: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等。其中绿化面积*****㎡,占**%;照明工程为安装道路照明、广场照明路灯及灯草坪灯**盏;园路、广场铺装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出的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本项目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为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加强城市建设和推动城市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活质量,创建“绿化模范县”,项目自身无收入,收益来源主要为政府运营补贴。*.*、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其中,建设期为*年,运营维护期为**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供应商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实缴)或净资产不低于伍仟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供应商成立为****年以后,应自成立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有能力以不低于***.**万元******,******对外融入较低成本的建设资金;*)、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以企业出具的承诺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非营利性企业、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年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的企业仅提供****年度的月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非营利性企业不需要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时,下午**:** 时至**:**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文博东路正弘蓝堡湾*期*号楼三单元****)。*.*、磋商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详见磋商文件。*、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地 址:鹿邑县委党校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文博东路正弘蓝堡湾*期*号楼三单元****)。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