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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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招标******(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沈阳市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项目编号:CG*******/(****)***号*、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地点:于洪区辖区内(平罗地区、光辉地区、于洪新城地区除外)*、采购内容:采购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实际购买量为准),详细房源户型、面积、套数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开行贷款*、交房期:****年**月**日前*、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交房进住条件。**、投标保证金:**万元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房源地点区域为于洪区辖区内(平罗地区、光辉地区、于洪新城地区除外);*)房源应当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标时提供)。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节假日除外);*、计划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节假日除外),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不换)。*、地点:******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不退。四、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拟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甲三和大厦)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联系人:韵英哲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联系人:左晓婷、张汪洋电 话:***-********传 真:***-********E-mail: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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