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的答疑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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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的答疑澄清函广西******、桂林万达******:质疑:“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的服务承诺部分具有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含有指定特定的投标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服务承诺一档(*-*分):检测服务承诺不具体、不满足项目要求。二档(*.*-**分):企业在******或分支机构,并在贺州设立固定试验室,检测服务承诺基本完整、满足项目要求。三档(**.*-**分):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贺州市或其辖区内,并在贺州设立固定试验室,检测服务承诺具体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完全满足项目检测服务要求。注:在贺州市有固定场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答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指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又该条款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性质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该条款的设立旨在招标人能在同等条件平台上采购到更快捷、更有保障的优质服务。招标文件该项条款合理,此项标准不作更改。招标人: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嘉电话/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