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禹州市2015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垃圾转运车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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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禹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禹州市****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垃圾转运车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人:禹州市环境保护局二、采购编号:YZCG—G*******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勾臂式垃圾转运车**辆,垃圾压缩转运车*辆,对接式垃圾转运车*辆四、项目预算:***万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投标商需具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联系人: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室)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传 真 :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八、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发布人: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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