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XPZC2016-G3-021)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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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磐******受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XPZC****-G*-*** 三、采购内容: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五、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广西鑫磐************评标室(桂林市中山北路**号)评 委:申志军、黎孟珠、申凤英、谭丽丽采购人代表:左剑钧六、结果信息:A分标: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分标流标。B分标: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信义路*号*—*******桂林市中山中路*******桂林市漓江路**号中软现代城*#楼*-*、*、*、*C分标: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分标流标。七、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八、联系事项:采 购 单位: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 系 人:左工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广西鑫磐******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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