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平安静海”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0615-16411601026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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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C****采购品目:服务通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环保监测设备受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平安静海”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情况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平安静海”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采购内容为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平安静海”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日期:****年**月**日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泰达*******.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六、磋商小组名单:程颐、刘绍强、马树敏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克欣 于鹏 常柳*. 联系电话:***-********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公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树敏,***-********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十、质疑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诉讼,逾期不予受**********年**月**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