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自来水厂年度地上消火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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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期**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受江山市自来水厂委托,就江山市自来水厂年度地上消火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内容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 地上消火栓 SS***/**-*.* 套 ** 约*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本项目谢绝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到衢州公信******(江山市委党校***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一楼会议室。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仟元,以现金方式用信封装好密封,带至开标会现场。六、其他事项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毛正伟 联系电话:****-*******、******江山市自来水厂 衢州公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