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有机肥料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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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兰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有机肥料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号)批准,受兰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委托,现就有机肥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合格的供应商(生产厂家)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zdc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标项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数量单价(元)预算金额(万元)备注*有机肥料符合农业部行业标准:NY-***-****。即:(*)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总养分(N+P*O*+K*O,以干基计)≥*.*%,水分(游离水)≤**%,酸碱度(pH)***.******.***。(*)重金属限量值(以烘干基计):总砷≤**mg/kg,总汞≤* mg/kg,总铅≤** mg/kg,总镉≤* mg/kg,总铬≤*** mg/kg。(*)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杆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要求。(*)**公斤/袋(编织袋包装)。约****吨******.*具体数量按农民需求量而定。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兰溪市财政补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兰农业[****]***号)规定,要求供肥企业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供肥企业要求在兰溪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肥料农业使用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生产条件良好,年生产能力达到一万吨以上,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合格检验的质量控制条件; (*)****年*月至****年*月间取样检测,产品应有法定计量机构提供的重金属含量检测记录,而检测结果中没有“不符合”项; (*)主要以收集本市范围内的畜禽粪便为主,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谈判采购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 ** 日;上午:*:**-**:** ;下午:**:**-**:**。 *、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号置信大厦*楼。兰溪市振兴路**号二楼 *、售价:谈判采购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与证书(具体详见本谈判采购公告的第五条规定);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年*月至****年*月采样样品的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肥料检测报告; *、政府采购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 浙江省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应由投标人开出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 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 **** **** **** ****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号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年*月**日**:** 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号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陶云彬;联系电话:****-******** 浙江****** 联系人:于玲俐; 联系电话:****-******** 传真****-********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对谈判采购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谈判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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