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达州市达川区杨柳垭五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标段)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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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达州市达川区杨柳垭五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达州市达川区杨柳垭五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监理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天数**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澄清说明达州市达川区杨柳垭五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补遗通知书-*号各投标人: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分包”中“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第*条“承担本项目爆破作业的单位如其注册地不在达州市或达川区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项目所在地的市级或达川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或者在投标时做出实质性承诺(格式自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日历天内,如不能得到市级或达川区公安机关批准其实施爆破作业,则招标人(发包人)可以视其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必要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调整为“省外爆破作业单位从事本项目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向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报告”。
*、施工、监理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其它内容不变。招标人:达******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