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2015年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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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年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年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年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GXJT-****-****、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车的购置及维护(具体详见采购清单)*、项目质量要求:合格*、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标段划分:共*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有合格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企业投标)*、投标人应在南阳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授权的代理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四、投标报名及标书购买*、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号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并购买标书,标书****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五、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七、招标代理联系方式招标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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