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诏安县城区主干道改造建设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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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城区主干道改造建设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各投标单位:一、评标细则中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PPP项目的得*分,因PPP模式为国家最近一年才提出的一种公私合营的项目运作模式,所以我公司认为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经历不妥。可否改为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投资类项目(如:BT、BOT、TOT、DBFO等模式)的得*分?且招标文件要求资质为市政加房建加绿化资质,所以不应局限于市政基础设施类,其他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均应被认定为类似工程项目。答:①、本次为PPP项目招标,所以业绩要求须为同属PPP项目,属PPP模式均可(但不包含BT模式)。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国内有承接过市政基础设施类PPP项目的得*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国内有承接过市政基础设施类或房建基础设施类或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类PPP项目的得*分”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共分为五个分册及投标报价函,请问五个分册及投标报价函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顺序合订在一本投标文件中吗?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三、联合体投标单位,联合体协议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重新签订吗?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资格预审阶段就已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重新签订。四、招标文件第一章要求提供“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净资产审核报告或可体现企业净资产的审计报告”。请问“可体现企业净资产的审计报告”是否只需提供体现企业净资产部分即可?答:是的,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完整的体现企业净资产内容即可。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项目实施机构: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福******联系人:沈小姐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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