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施工)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津公路施工201605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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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津公路施工*********号*.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 已由 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关于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市政公路管理 计[****]***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蓟汕高速公路工程(津滨高速~津晋高速)位于天津市中心区东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网中九横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连接线,也是蓟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北接津滨高速公路、南连津晋高速公路,沿线穿越**条现状主要道路及**条规划主、次干道,*条铁路,*条主要河道,涉及东丽、津南、西青*个区县。路线全长**.***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全线声屏障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包含隔声窗施工。 。*.* 标段划分共分为 *个标段,其中:第**标段:包括路基段声屏障、桥梁段声屏障等工程,其中路基段声屏障约****米、桥梁段声屏障约***米。*.*计划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至****-**-**,共计***日历天。*.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原标准)或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新标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一项类似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号)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括号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投标人每标段提交**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号楼*门***室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图纸每套售价****元, 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 *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建设招标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号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号楼*门***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逯海迪 联系人: 姜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徐华强 周雷,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