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法庭审判楼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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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法庭审判楼建设工程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Z*****三、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预算金额本工程为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人民法庭。本工程地上*层,建筑高度**.*m,建筑面积为****.**㎡。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已中标工程的项目,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它规定。*******.**元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南首(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获取声明模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人近*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证书(除了法人身份证以外)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查。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成员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备注:报名前请务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王经理***********。*.磋商文件售价:***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六、开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平原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东大街**号 联系人:仇主任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号联系人: 王经理 张经理联系方式: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