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新绛县公安局餐厅、车库、警卫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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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绛县公安局餐厅、车库、警卫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字[****]第**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新绛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受建设单位委托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绛县公安局餐厅、车库、警卫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新绛县新城府西街与峨眉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二个标段 一标段:餐厅、车库、警卫用房土建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绿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次招标额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个月(***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开标时需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一: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二: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若法定代表人需提交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标段除外); (*)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一标段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标段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近三个月纳税凭证; (*)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年最后一季度或****年第一季度)、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 (**)近三个月职工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证件的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通过报名者,请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获取招标文件(未通过报名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 行 号:************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贰万伍仟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绛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绛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 系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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