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2016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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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政编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国道***秦东镇至下汾井暨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公路工程潼关县潼关县交通运输局 长安大学本工程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境内,属二级公路。本项目路线全长**.***km,其中G***秦东镇至下汾井段长**.***km,G***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长*.***km。全线有大桥****m/*座,小桥**m/*座,涵洞**道,平面交叉**处,新增占地***.***亩(**.**hm*),拆迁建筑物****m*。项目总投资*****.****万元。详见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