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关于兴宁市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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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于****年*月**日在广东元正招标网 、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烟草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的 兴宁市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B**N****C*)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一、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内容不变。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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