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梅江镇梅溪(墩头段)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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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兰溪市梅江镇梅溪(墩头段)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工程预算约***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兰溪市梅江镇,计划于****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兰溪市梅江镇墩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计划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已办理进兰施工备案,具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交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档案为准)。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号四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光盘***元/份,售后不退。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需提供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号四楼开标室)。联 系 人: 蒋先生 王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兰溪市梅江镇墩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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