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6-077--建设项目环评评估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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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环评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a、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评评估*、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MRJ****-***)*、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接受环保部门的委托,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环保部环评编制和技术评估的导则等要求,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考核。(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点:奉贤*、交付日期:一年*、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合格供应商须于****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工作经验证明(委托合同或盖有委托方公章的项目委托函)。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弄*-*号C幢*楼C***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弄*-*号C幢*楼C***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八、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联系人:潘丹凤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弄*-*号C幢*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马人杰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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