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门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16-024)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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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B****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门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变更公告受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门站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门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CGP-****-****.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更正事项和内容: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受到投诉,经财政部门书面通知,采购活动暂停。何时恢复采购另行发公告通知。*.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五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岳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号楼****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更正公告回执****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