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观澜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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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宁海县观澜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紫江村(原西店镇初级中学紫溪校区),总用地约****.**平方米(**.**亩),应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用地和绿化用地三大部分,建筑面积规模控制在****平方米以内。建筑使用性质为教学及相关配套用地。场地现状为原有紫溪中学教学楼(需拆除),场地平整,南侧、西侧为现状交通道路。项目总投资约****万元,项目所需资金自筹。总周期为 **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 日历天,初步设计 ** 天和施工图设计 ** 日历天。*.*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建安费、室内精装修、弱电智能系统、教学标化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室外道路及绿化景观、消防系统、附属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总投资严格控制在****万以内(不含土地费用)。*.*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省外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为D级以上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号)规定(详见“***.******.***.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要求:*.*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时起*.*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下午**:**—**:** 时止。*.*报名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报名须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凭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质证书复印件;⑸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⑹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和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投标人须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本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无效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六、招标文件获取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七、投标保证金*、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cn法规制度”)*、帐户名称:******宁海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银行帐号:*********************、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 宁海县观澜幼儿园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紫江村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号四楼联系人:孔赛丽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