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市庙尔沟乡民族手工艺品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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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庙尔沟乡民族手工艺品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庙尔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福建援疆资金及乡政府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昌吉市庙尔沟乡民族手工艺品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昌吉市庙尔沟乡市场附近。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地上二层。
*、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为***.**万元,福建援疆资金***万元,乡政府自筹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福建援疆资金及乡政府自筹。
*、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
*、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cn/)上报名。
*、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庙尔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孔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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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昌吉市北京南路**-*号)
联系人:胡雪梅 蒲东梅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