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徐汇区长桥三幼(总园)大修配套弱电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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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徐汇区长桥三幼(总园)大修配套弱电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 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 (*)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徐汇区长桥三幼(总园)大修配套弱电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HJYJCGZB****-***)*、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为徐汇区长桥三幼(总园)大修弱电完善,要求系统建成后与学校原有系统无缝兼容,可实现图像经教育专网传输至徐汇区教育局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具备与校警联动平台互联的能力。采购内容包括涉及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一切相关活动,并按市教委要求通过技防办验收。 (供应商须对上述内容进行投报,不得漏报及少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交付地址:徐汇区长桥三幼(总园)*、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可于****年 *月**日至****年 *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进行现场验证。 ★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下午**:**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本部事业)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漕溪北路***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邮编:******邮编:******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杜营、崔啸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