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贾嗣镇姜塘公路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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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JJGG*******-*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贾嗣镇姜塘公路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编码:JJGG*******-*)在质疑期内收到的相关质疑答复如下:*、本工程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为什么整个工程款的支付要拖欠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年之久,而且招标文件中又明确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发包人应缴纳部分也由承包人承担)”,明显是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障碍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排斥。本次招标已是二次招标,招标人是否想通过此举,逃避招标。请正面回复质疑或改变不合理的付款方式。答:关于“本工程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为什么整个工程款的支付要拖欠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年之久”问题,贾嗣镇姜塘路改造工造价约为***万元,江津区人民政府补助约***万元,贾嗣镇自筹约***万元,区政府补助资金所占比例为**%,根据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助款付款比例为**%、**%、**%;农村公路补助款的申请时间间隔为*年(距离第一次申请拨款的时间满一年才可以申请第二次拨款,以此类推下一次申请拨款时间)。贾嗣镇人民政府参照了区政府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拨付比例及时间来制定本项目工程款的拨付办法。关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发〔****〕**号)文件规定执行,将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发包人应缴纳部分也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承包人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元,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请问,以那个为准!答: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为准。清单中其他内容以网上公布为准。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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