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蓝山县和平汽车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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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蓝山县和平汽车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中“二、暗标制作要求 第*款”修改为:*、技术标文件一式陆份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扉页、封底及封套;不得在技术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注:技术标封面、封底及封套、扉页等资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仅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于****年*月*日**:**分前至湖******(长沙市韶山北路***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室)领取,逾期将不再提供技术标封套、封面、封底、扉页等资料。凡是投标单位未领取或与领取登记单位不符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二、其他内容不变,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特此通知!招标人:蓝山县******招标代理机构:湖**********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