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单一来源】HCZFCG-16234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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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公告按照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拟对采购编号为hczfcg-*****的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人名称:珲春市环境保护局*、采购项目名称: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服务项目*、项目情况说明:为维护珲春市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吉林省政府《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精神以及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此项工作要求*月**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需要涉及部门配合专业机构共同完成。特此申请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编制《珲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该院为中科院直属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家组专家,比较熟悉珲春市生态保护现状,该部门对划定工作经验丰富,已基本完成我省通化地区(*个县市区)、四平地区(*个县市区)、白山地区(*个县市区)的划定工作。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上述第*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地址:珲春市新安路***号项目联系人:穆先生、金先生电话:****-*******财务:****-*******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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