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丹寨县县城垃圾中转站分体式水平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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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县城垃圾中转站分体式水平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丹寨县县城垃圾中转站分体式水平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LYD****-K***、项目序列号:BJLYD****-K***、项目联系人:余安静*、项目联系电话:************、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采购主要内容: 一机两位压缩转运站设备(含垃圾箱*个)*套,专用转运车*台,智能雾化除尘、除臭系统*套,高压清洗设备*套。(*)采购数量: *批(*)采购预算:*******元(*)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②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省区,同时接受“新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老证”)。④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单套、单个、单台、单项产品的合计金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及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文件。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殊资格要求:无*、获取招标文件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至****-**-**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dnztb/)(*)投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栋裙楼*层大厅)**、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保证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 **:**:**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在****年**月**日**时**分前缴纳到账,缴纳成功后无需换取收款收据。(保证金咨询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帐 号: *******************K**、PPP项目:否**、采购人名称:丹寨县市政管理局联系地址: 丹寨县行政中心大楼一楼项目联系人:蒙荣杰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号)的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号)的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加以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迎宾大道**号丰球豪庭*栋*单元****室(门铃****)项目联系人: 余安静联系电话: ***********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