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公安局反恐怖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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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南******地址:南阳市工业路***号三、项目名称、项目审批编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反恐怖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审批编号:宛财采购***-*号项目编号:NYZJGK****-**四、采购内容:微光红外夜视取证系统、穿墙雷达等反恐怖装备一批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七、开、评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八、评标地点:南******四楼评标室九、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大勇、徐锦河、李保才、乔艳、王利十、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号**号楼东*单元*层****号中标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 便携式人脸识别单兵*套、远距离摄录设备*套、反恐实战现场战术通讯设备*套等十一、招标人:南阳市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南******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十二: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南**********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