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莘县天诚·剑桥城一期a10#、a11#、a15#、a16#住宅楼工程(施工)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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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莘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监督下于****年**月**日**时**分在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对上述工程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第一名:山东******第二名:******第三名:******现确定排名第一的山东******为预中标候选人。即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莘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招标单位书面报告核准后,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