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平区伙楼大院安装感烟探测器项目(项目编号:0615-164116100279)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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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A****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受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平区伙楼大院安装感烟探测器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平区伙楼大院安装感烟探测器项目*、项目编号:****-************二、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久长安*******、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苏堤路**号增*号*、中标金额:**.****万元*、主要中标标的名称: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个。服务要求:本项目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两年。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琦武、李建春、曹书华、高长江和陈景春(采购人代表)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任女士、赵女士*、联系方式:***-********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与四平西道交口*、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何老师 ***-********转****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七、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同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深******:①未提供合格的****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未提供合格的****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十、招标文件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年*月*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