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项目编号:FZK2016-2-225 )更正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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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受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委托,天津市泛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二)采购项目编号:FZK****-*-***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一)更正事项、内容 :*.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二)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葛征东、薛静远(二)联系电话:***-********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号(三)采购人联系人:程玉成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六、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市泛亚******。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内容及回执****年*月*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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