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高淳开发区双湖路、沧溪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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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高淳开发区双湖路、沧溪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编号:GCZC-********、项目名称:高淳开发区双湖路、沧溪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工程养护或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可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cn免费下载。*、现场勘查、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日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资格审查及报名:投标人需在****年**月**日-****年**月**日,携带下述资料到高淳区淳南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付款方式及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按中标总价每月平均价款的**%,按季度于次季度(首月)支付;中标总价每月平均价款的**%作为考核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半年拨付资金。**.*、工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保证金信息:开 户 行:农行高淳支行银行帐号:*****************开户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注栏写上 开发区(保洁)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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