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莒县人民法院LED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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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法院LED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莒县人民法院LED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包 LED屏采购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万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莒县人民法院LED屏采购项目,包含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份。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供应商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投标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所投图像处理器具备超高清显示倍频放大技术,能够有效优化大画面显示时的图像效果,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技术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具备局部预案调整功能(可任意指定某个或某组显示窗口显示指定信号源,不受整体预案调整影响,保证重要信息的全时显示)并提供省级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人民法院
地 址:莒县北坛路***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日照市济南路***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刘晓龙 邵珠华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莒县人民法院LED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