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石门二路(南京西路-南苏州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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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石门二路(南京西路-南苏州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门二路(南京西路-南苏州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交付地址:延平路**号*、交付日期:以合同为准*、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路***号*号楼*楼*、谈判地点:新华路***号*号楼*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cn查询、打印)原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天以上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时 至**:** 时,***元/本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华路***号*号楼*楼 获取招标文件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cn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地址:延平路**号地址:新华路***号*号楼*楼邮编:******邮编:******联系人:章青松联系人:范啸天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