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金普新区2016年度—2018年度道路挖掘恢复定点设计单位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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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金普新区****年度—****年度道路挖掘恢复定点设计单位招标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金普新区****年度—****年度道路挖掘恢复定点设计单位招标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 % 金普新区****年度—****年度道路挖掘恢复定点设计单位招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中标下浮率:**%;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项目负责人: 李殿龙;项目负责人资格:道桥高级工程师;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中标下浮率:**%;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项目负责人: 李东;项目负责人资格:道路桥隧高级工程师;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人 冯维民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单位 大连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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