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关于黄梅县第七小学、滨河幼儿园(杉木乡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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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梅县第七小学、滨河幼儿园(杉木乡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黄梅县第七小学、滨河幼儿园(杉木乡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 因贯彻执行全国“营改增”政策,品茗软件系统升级,故取消电子评标,改为纸质评标。经招标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同意删除该条件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中介机构信息报备条款均同步删除。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②财务要求:投标企业应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国家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及****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盖鲜章复印件(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改为②财务要求:投标企业应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国家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至****年度三年中其中任意连续两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盖鲜章复印件(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这条财务要求全部以此次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黄梅县第七小学
代理机构:湖北中恒******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发布人:湖北中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