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同频同播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GGP-2016-B-0376)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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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委托,天******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同频同播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同频同播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GGP-****-B-*****.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更正事项和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供应商具有所投标多模同播基站生产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授权原件,加盖生产商公章)。(*)供应商所投标无线通讯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核准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投标产品涉及警用PDT产品的需满足公安部空口一致性测试检测合格的要求(提供生产厂商委托公安部检测机构进行PDT空口一致性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日期:****年*月*日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增*号)。*.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卢明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增*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八、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和天******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更正公告回执****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同频同播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GGP-****-B-****)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