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川沙消防站迁建工程天燃气接驳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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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川沙消防站迁建工程天燃气接驳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川沙消防站迁建工程天燃气接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js****、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川沙消防站配套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天燃气接驳,具体见招标文件*、交付地址:川沙消防站内*、交付日期:**日历天内*、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注:上传资料要求请按照网上电子平台中上传资料要求描述,不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无效。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开标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 *.*、开标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成功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委派授权代表人到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现场报名验证,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报名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代理人将核验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一致性,通过现场验证的合格投标人将确认其报名成功,且现场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本,售后不退。 注: *)现场验证需提供的资料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现场报名验证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丁香路***号地址: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邮编:******邮编:******联系人:陆老师联系人:季超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