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和田市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招标公告(20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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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和田市****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二、建设规模:一标段:热风烘干房**座及配套;二标段:**t组装式冷藏库**座及配套。三、建设地点:和田市。四、建设单位:和田市农业局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六、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安装。七、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投标人所投热风烘干房、冷藏库设备(产品)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新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须在新疆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具备自治区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具有履行合同设备(产品)的生产、供货组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组织培训、紧急服务)等能力;*、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及联合体投标。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自治区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新疆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九、报名截止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十、投标截止日期:****年 *月 **日**:**(北京时间)十一、报名、投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号三桥桥头)十二、联系电话:****-*******十三、招标代理:新****** 新******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