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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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 采购人:沂源县财政局、沂源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沂源县胜利路联系人:宋主任联系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地 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号国贸大厦B座****室联系人:杨先生、孙女士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沂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沂源县胜利路**号 联系方式:****-******* 四、项目名称: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采购项目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自有资金*****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结合沂源县实际状况,拟选择******为该项目的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系沂源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沂源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于****年*月**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建设振兴路东延西扩、清水润城、“六点水”新世界工程、西台大桥建设、南麻大街建设等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六、拟定采购供应商:******七:专家论证意见: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具体论证意见*******高******系沂源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沂源县政府融资平台,且承接过该县多个项目的融资业务,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若再另行委托其他承接主体不利于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作为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采购项目。*冯麦玲山东******高工通过对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题(即借款人)采购项目的了解,考虑到沂源县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项目所具有的特殊性,本人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任大菊沂源县建筑工程管理处高工通过认真阅读该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属于大型公益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到位是该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鉴于该项目的基本性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选******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提供优惠的资金来源,具有为类似大型公益项目提供服务的经验。 八、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发布人:淄博******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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