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饭堂及小卖部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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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TCG***二、招标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饭堂及小卖部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三、招标信息内容:饭堂及小卖部经营管理服务经营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每年不少于**万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年后连续两年经营过学生食堂的经验(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人,寄宿生不少于***人),并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学生集体向学校投诉饭菜质量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由原经营学校出具证明)。*.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接受企业或自然人参加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五、公告*.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网(***.******.***)及清远日报。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若企业报名的,提交(*)~(*)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自然人报名的,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和第(*)、(*)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手印,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年后连续两年经营过学生食堂(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人,寄宿生不少于***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原经营学校出具的相关无食物中毒、学生集体向学校投诉饭菜质量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七、勘察现场*.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正门。*.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沙大道石坑桥头。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联系人:李幸男。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