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关于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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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区****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年*月*日下午,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常州市区****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论证,意见如下:*.常州市区****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是公益及非盈利的民生工程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为中吴大道北侧地块、皇粮浜生态居住区项目、新北邻里中心片区等**个棚户区地块的拆迁相关工作,实施时间紧迫,且有特殊要求。该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技术强,前期投资巨大,所需资金估算约**.**亿元,政府购买服务年限**年,还款期限长。项目要求承接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金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存续期限长,熟悉当地征收安置和补偿政策。征收安置补偿资金能根据购买主体要求指定时间内先行筹集到指定账户。*.************,主要经营范围符合国发【****】**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拥有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并且能够胜任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该公司承接了常州市区****-****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的优势。*.鉴于上述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作为常州市区****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承接主体。专家姓名:沈伟国 史国良 李初霞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人员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肖建军 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 杨鲁刚 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