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津和大(拍)2016-08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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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和大(拍)****-***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该地块位于和平区大沽北路西侧,其四至为:东至大沽北路,南至保定道,西至建设路、现状建筑,北至赤峰道(以拍卖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有部分树木、电力设施、废弃板房等,部分用地用于临时停车场等。和平区政府承诺在地块出让后、土地移交受让人之前,由该地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土地整理中心完成地块界内所有地上物的拆除清理工作,达到场地平整,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社会、法律责任均由天津市和平区土地整理中心承担;界外的现状临时绿化、部分树木、电力设施等由土地受让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天津市和平区土地整理中心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该地块范围内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A用地*****.*平方米,B用地*****.*平方米,C用地****.*平方米。依据天津市规划局和平区规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见下表: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备注居住用地**********(含商业服务网点不小于***平方米)≥**≤**?A用地商务用地****.******≥*≤*****C用地居住用地*****.*******(含商业服务网点不小于***平方米)≥**≤**?B用地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年、商服**年。该地块起叫价为******万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费)。其他要求:*.A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B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C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含一处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号)执行。*.该地块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城镇住宅四年内竣工、商服六年内竣工。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和平区的,须按照******,并由该公司在《拍卖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事宜的相关手续。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年*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四、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号)购买拍卖文件。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大厅拍卖。六、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八、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九、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桑女士联系电话:(***)********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