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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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招标编号:BIECC-ZB****采购人名称: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号科大天工大厦(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A座六层***房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整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jowena@***.com联系人:张昕昕各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以上项目“合格投标人”要求更改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投标人须具有国际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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