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取消玉林市玉州区南观小学商铺招租项目【项目编号:KLYLJ201606(重)】3号铺面成交人资格及重新确定成交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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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南观小学商铺招租【项目编号:KLYLJ******(重)】项目于****年*月*日评标结束,采购人按谈判小组评审推荐情况确定 玉****** 为本项目 *号铺面 的成交人。我中心已于****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现成交人因自身原因,自愿提出放弃该铺面的成交人资格,排名其后的第二成交候选人谢赞也因同样原因提出放弃成交资格。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玉******本项目*号铺面的成交人资格。二、依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三款第(二)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的规定,现确定*号铺面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晏传成)为成交人,成交信息具体如下:铺面成交信息*号铺面成交人晏传成成交报价每月单价***.**元/m*•月每月合价****.**元/月*年租期合价*****.**元三、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