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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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套设备招标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套设备招标*、项目编号:DH-****FZB****、采购内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套设备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并具有不低于项目成本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截止到项目开始时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年*月*日**:**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经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