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2016全年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和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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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全年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和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采购人地址:安徽滁州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滁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南谯路百诚大厦***室 联系电话:****-*******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滁州市****全年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和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zc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和标牌采购及安装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定标日期:****年*月**日*、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天):****年*月**日—****年*月**日四、中标(成交)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吉******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工业园中标(成交)金额: 肆佰贰拾陆万零柒佰叁拾元(¥*******.**)五、评标小组名单 评标小组名单:宋恩龙、胡明、张巍、徐静、张进。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采购联系人:顾莉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滁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也可向滁州市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滁州分公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