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采购变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变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通知DZC********供应商:采购单位对DZC********大庆第一中学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采购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商务文件评审中-必要性条款中取消“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第一中学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磋商无效。”此项条款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商务文件评审中-一般性条款中-“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一栏变更为: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第一中学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则大庆第一中学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项目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第一中学奥林学校、实验一小场地改造工程项目谈判报价进行*%的扣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为(以此变更为准):******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竞争性磋商时间:****年*月**日**时(**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磋商无效)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