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平原县张华镇小型多用途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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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张华镇小型多用途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济南******受平原县张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平原县张华镇小型多用途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 购 人:平原县张华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平原县张华镇小型多用途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三、项目编号: JNZZ-DZJZ-****-***四、代理机构:济南****** 五、项目说明: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内容:采购****L小型多用途消防车一辆及器材附件,包含车辆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验收完毕,交货前须经采购人同意后供货。*、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 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预算价:壹拾伍万元(¥******.**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具有类似车辆采购项目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车辆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包括零部件)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产业、行业标准、有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提供相关手续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车辆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十三)。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七、接受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时间: **** 年*月 ** 日至 ****年 *月 ** 日 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地址: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谈判文件工本费: ***元人民币/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接受报价时间:****年 *月 ** 日下午 ** 时 ** 分至**时 ** 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年 *月 ** 日下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济南******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 平原县张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jnzzdzfgs@***.com济南******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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