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消防大队灭火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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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萧县消防大队灭火器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公示如下:一、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萧县消防大队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萧县消防大队灭火器采购项目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为解决高层建筑火灾问题,萧县消防大队急需购置一批电动背负式水系灭火器和投掷式液体灭火器。萧县消防大队经过市场调查与筛选,特申请由江******提供该批灭火器。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此项目江******由承担。项目内容为:*、 电动背负式灭火器(及时雨DBS**** **D**):采购数量:*具 采购金额:******.**元。*、 投掷式液体灭火器(及时雨JSY***)采购数量:**箱 采购金额:*****.**元。总采购金额:******.**此价格包含本项目的所有税金与费用。四、本公告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萧县消防大队联系人:童维顺 联系电话:************、集中采购单位:萧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李晓坚 李秀贞 电话:****- *******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